如此赚“快钱” 代价真不小
记者申明 通讯员胡留港
年轻小伙贪图蝇头小利,轻信友人介绍工作,出借自己的银行卡帮助网络诈骗分子骗取他人钱财,最终沦为阶下囚。12日,葛洲坝检察院通报的案例,令人唏嘘。
友人介绍赚钱捷径
于某26岁,无业。自16岁从职业技术学校辍学起,就在全国各地奔波打零工。漂泊不定地打零工根本维持不了于某想要的生活,于某只能向在各地打工期间结识的朋友们借钱度日,日子也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
今年2月,于某又厌倦了手头的工作,便辞职后前往江苏张家港等地找工作,然而于某因为没有什么专业技能,工作找得不是很顺利,再加上之前债台高筑,各种催还款的电话更是一个接一个,于某对这样的日子不胜其烦。
“赚钱,无论如何要赚钱!”于某的心里这样想着。然而,说的容易,去哪里赚钱呢?
正在于某绞尽脑汁想着赚钱的时候,他打工时认识的一个朋友这时恰好联系他,表示有赚快钱的门路。这正是想睡觉的时候刚好有人送来枕头,于某虽认为该朋友不太靠谱,但出于对钱的渴望还是联系了这位朋友李某。
出借银行卡陷囹圄
2023年2月24日,于某与李某约好在某广场见面。到了之后于某追问赚钱的方法,但李某支支吾吾的,只是很模糊的说是在电子厂上班,具体的去了就知道。于某将信将疑,跟着他来到了上海。随后在浦东新区某商业休闲广场的一家餐馆用餐时,李某介绍了两个朋友给于某认识,说这两个朋友也是在电子厂里上班的。用餐后一行四人上了一辆车,在车上李某让于某把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借给他刷流水,并承诺刷一天的流水就给500元,刷完一次性结清,还包吃包住。
于某心里明白,他们借用自己的银行卡恐怕从事的不是什么合规的事情,但想着自己没有工作,手里也没有钱,把银行卡给他们用还有钱拿,觉得这钱来得很轻松,就答应了。于某把银行卡给李某后,李某拿着于某的手机操作了一番,接着他让于某刷一下脸,刷完以后,李某就将于某安排到了某温泉洗浴中心住下来。
接下来的时间里,于某就一直待在这家洗浴中心,每过几天,李某就会过来找他,给他结算在洗浴中心的花销。到了3月7日左右,李某找到于某说,银行卡因交易频繁,已经使用不了了,说完就将手机、银行卡、身份证都还给于某。于某在拿到李某承诺的报酬及额外500元路费后就离开了上海,回到了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回去后的于某忙于找工作,渐渐地就把这件事忘了。
2023年4月,公安机关发现于某名下三张银行卡交易异常,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其银行卡被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用于接收部分被害人遭遇电信网络诈骗而转入的资金。公安机关最后通过网上追逃系统发现并抓住了于某。
近日,经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提醒:妥善保管好银行卡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网络犯罪持续高发多发,滋生出非法交易“两卡”(电话卡、银行卡)等一系列黑灰产业。这些黑灰产业为电信诈骗提供了赖以生存的“土壤”。很多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被告人都声称,自己出租、出售银行卡,只是为了“轻松”挣点快钱。殊不知这些行为为其上游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开辟了“快捷通道”“绿色通道”,使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更容易得逞,追赃挽损难度更大。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朋友们,一定要依法、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等具有支付功能的账户,不要贪图蝇头小利,将自己办理的银行卡出租、出售,沦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工具人”,既损害了他人的财产安全,最终自己也会因此付出惨痛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