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党委(扩大)会议部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3月3日,市公安局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会议精神和有关通知要求,对市公安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上官福令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省厅党委及市委会议精神和有关通知要求,扎实推进全市公安机关学习教育工作,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宜昌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作出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根本遵循,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政治上深刻认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极端重要性,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创造实绩的实际行动上,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全警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根本问题,推动全市公安重点工作有突破、整体有提升、工作有位次。
会议强调
要全面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聚焦主题、简约务实、一体推进、不分阶段。
要在深学细悟上聚焦发力。把学习教育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宜昌公安工作实际结合起来,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举办读书班等形式,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市局党委班子要发挥“头雁效应”,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效。
要在深查细照上聚焦发力。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群众期盼和发展实际,深入查找政绩观偏差的具体表现、重点问题。要在真改严治上聚焦发力。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查摆出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时限、责任到人。要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与“群腐”整治、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民主生活会等问题整改一体谋划推进,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要在建章立制上聚焦发力。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入检视现行制度机制中不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规定,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订的抓紧完善。要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政绩观问题决策监测预警机制,健全完善干部“选育管用备”培育考核机制,把潜绩与显绩、当前与长远结合起来考量。
要在开门教育上聚焦发力。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结合“235”包联等机制,深入基层所队、群众家中,倾听呼声、征求意见。要运用好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切实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在学习教育中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感到满意。
会议要求
要压紧压实责任,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扛起主体责任,以责任传导推动工作落实。要组建专班,强化统筹协调、跟踪督办和精准指导。
要强化统筹结合,把学习教育与做好当前各项公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深化拓展“干部素质提升年”,以市局“三创”工作为抓手,深入推进宜昌公安“十件事”,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要务求取得实效,各级党员民辅警要以学习教育为契机,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果。
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以扎扎实实的学习教育,推动全警进一步转理念、优作风、促发展。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三峡机场分局、局直各单位、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侦查中心“双主官”以及副县级干部参加会议。(平安宜昌)


